声明人:洪秀琼
1999年7.20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以后,我在派出所恶警的恐吓下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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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/134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