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香
99年7.20以后,乡、村干部多次到我家里骚扰并且阻止我炼功。严正声明:在压力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回到正法中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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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/134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