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丕芳、吕秀美
7.20以后,我们曾毁掉几本大法书或毁了大法磁带。严正声明:我们7.20以后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/134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