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扈炎华
以前非法审讯时所签的字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我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/134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