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贺花
在邪恶洗脑班中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和文字全部作废。我依然坚定的信仰法轮大法,并要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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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/134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