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明兰
以前所签的字作废。从现在起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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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1/1344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