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珍
由于存在怕心,在恶党的高压迫害下,向恶党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自己曾经写的“保证书”及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决心修炼大法到底,加倍补偿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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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/1345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