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邵学鹏、邵炳颐、邵炳茜
在学校里,老师让我们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事,全部作废。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,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/1345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