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相萍
九九年“7.20”前单位让我写“认识”,我写了。今天特此声明所写“认识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/1345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