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珍
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紧学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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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/1345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