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桂霞、李燕新、李广凤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/1345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