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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陆春艳 我96年六月得法。2000年12月底,我走上了上访之路,但在半路就被非法抓,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8天后,被押送到女子劳教所,被非法判一年。其间,我写了“决裂书”。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,我写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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