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婧
我在小学的时候,学校组织签字“不炼功”,我也曾一时糊涂签了字。现在严正声明: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/134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