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浚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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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/134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