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梅
在被邪恶迫害期间,被迫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/134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