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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邓海林

    我于2003年10月份被单位非法押送入市洗脑班(对外称:“法制关爱教育学校”)進行强化洗脑。在去那之前,厂“公安”的书记曾说过去那“一个月要交3500元学费,如果第一个月回来了,这些钱厂里给交,如果回不来这些钱由个人家庭承担,而且每个月都交3500元。想回来只能是按要求写‘保证书、悔过书、决裂书、揭批书’。”它还威胁说:“那里有的是办法”。此洗脑班的校长曾受雷锋辅导过;名誉校长是雷锋的战友;“陪教”由当地企业派的邪党党员组成,“助教”由邪悟者组成。它们白天让我们看污蔑大法的录象,晚上進行洗脑,由邪悟者灌输邪悟思想,一直到下半夜1、2点钟,早晨6点就得起床跑操。我在巨大精神压力下违心的按邪恶的要求写了“四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在高压强迫下所写的“四书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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