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兰
我1999年1月得法后,身心受益。99年的9月份,我受谎言的蒙骗,做了不该做的事,走上了一条与大法与师父背道而驰的路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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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