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焕香
99年7.20时,恶党派恶警逼迫我,由于当时怕心严重,自己违心的向邪恶“保证不炼功”,而且还配合恶警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与旧势力彻底决裂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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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