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梓乾
我是九八年开始接触大法的。在2000年、2001年被非法绑架期间,曾经走了一段弯路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前违心所写的所谓“悔过书”作废。紧随师尊,做好三件事,不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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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