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兆英
7.20以后,由于怕心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通过同修的帮助,认识到错了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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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