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钟长球、潘小球
因不认真学法,只知道做事,执著心未去,以致被拘留15天。因想早点出去,最后给邪恶写了“不写标语,不发传单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作废。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