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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艳春 我因到北京讲清真相而被抓,在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。由于学法不深,加之高压下,说了和做了对大法、对师父诬蔑的话,并写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等材料,给大法及师父抹黑,这是大法弟子的耻辱,和对大法的犯罪。也是对众生的不善,对生命的真正毁灭。我醒悟了,决心以实际行动重新投入到洪法、护法、讲清真相的行列中。“用理智去证实法、用智慧去讲清真象、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”(引自师父的经文《理性》),珍惜这万载难逢的机缘,不辜负师尊的佛恩浩荡。声明所有诋毁大法和师父的材料、言论、录像等全部作废。所有在“洗脑班”对学员散布的对大法、对师父的邪悟、诬蔑一律作废。所有写的书信中及在各种场合中对大法、对师父的诋毁、邪悟一律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3/21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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