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傅丽香
被迫按了手印,照了像,说了“不炼”的谎话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利于师父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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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