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杰
2006年7月21日,社区居委会到我家,让我写“三书”,我没有写, 但在白纸上盖了印章,现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