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珍
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紧随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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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4/134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