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梅珍
我在讲真相、发资料时被恶警抓走,送到看守所,后又送到劳教所非法关押一年。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我深知这错误,现在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5/134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