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富华
1999年7.20以后,受恶党的毒害太深,学法不精進,说过“不炼啦”。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尊修炼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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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5/134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