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毛淑兰
98年底,我曾放弃学法炼功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现在我要坚修大法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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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5/134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