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汉明
以前怕心很重,在邪恶的压力下,曾配合邪恶签了名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,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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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5/134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