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進永
过去代他人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及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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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5/134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