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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彩霞 1999年9月末,我進京上访,被非法遣送、拘留半个月。在这期间,恶警让写“保证书”,我写了。当地记者让我上电视,我也同意了。释放回来后,党委领导也让我写了一份“不炼的保证书”。过后,当地恶警来单位拿了好几份材料,让我印手印,我违心的印了手印。由于自己的妥协,每隔一段时间,当地恶警让单位书记叫我写“××书”,自己在怕心下写了“五书”。在此声明:我当时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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