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玉华
我是98年得法的。被邪恶钻了空子,非法绑架到劳教所一年,违心的随和了邪恶,写了几书,我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6/134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