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赖翠兰
我于2005年6月29日到2006年7月24日间,被邪恶迫害。声明:我在公安局、“洗脑学校”、劳教所里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和师父,只听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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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6/134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