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瑞芳
以前做过不该做的事,现在通过学法,认识到过去的错误。特此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坚修大法紧随师,认真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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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6/134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