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汪英 我于2000年11月份进京上访,被恶警抓后送回家乡,被非法判三年劳教。在今年4月份,劳教所的恶警对我进行强行洗脑,先把我铐到床上,然后扒下衣服和裤子,一个人骑在我的身上用电棍电,还有几个各持电棍在头上及身体各部位电击,由于长时间学法不深,失去正念,在高压下被邪恶钻了空子,写了“保证书”等。过后心中非常难过,现声明我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。今后坚定大法,真修向善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3/21343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