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彩云
被邪恶迫害期间被迫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作废。加倍学法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随师父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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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6/134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