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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福英 我在2003年8月份被恶警深夜非法抄家和绑架,因绝食卧床不起,它们把我押送進医院,检查出严重高血压和心脏病,当时医院叫住院治疗。恶人叫我侄子交出三千元押金,在这个押金单上叫我按上手印(三千元至今未还我)。后来,恶人去侄子家找我时,做了“笔录”,叫侄子家的女儿代我签了名。我侄子去找“公安”要我的钱物时,恶警叫我侄子写了一个“保证”。同年腊月间,“公安”还给我被非法抄走的钱物时叫签名,我签了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,包括向邪恶按的手印、签的名、代写的“保证”和代签的名字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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