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玲
99年7月20日,由于邪恶的干扰,我在村委会写下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7/134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