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德才、曾玉莲、谭琴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7/134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