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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涂晓敏

    97年10月我有幸喜得大法。2000年5月初,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清,在一个邪悟者的思想影响下,痛哭后把大法书和师父法像都交到了派出所。在这其中还给大法带来了一个大的损失,当时那个邪悟者全国乱窜,到广州后,我通知了几个自己认识的同修来切磋,使三个原本坚定的同修也受到了邪悟者的干扰,第二天也到派出所交了大法书,给大法造成了大的损失。04年10月从劳教所出来,是由当地派出所和家人同接的,在派出所的要求下,第二天由家人陪同到当地派出所备档,由一个副所长作记录,当时我堂堂正正向他们证实大法,后来所长提出要写“保证”,被我拒绝。他无奈,后来提到要我以后不要宣传法轮功,我当时顾及家人的情面,就说了一句:“我不主动去说,别人问我还是要说的”。我立即意识到错了,很后悔。后来要求我在他们为我作的笔录上签字、盖手印,虽觉的不妥,但在家人的劝说下也就签了、盖了。后来看了同修的有关交流文章,才知道作为大法弟子不应该配合邪恶。我现在此严正声明自己有违大法要求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8/13505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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