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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淑英 我于1997年6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,法轮大法不仅使我身体恢复最佳健康状况,而且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,净化了我的灵魂。由于我在村外集体炼功、弘法,被非法判劳教,在劳教所由于邪悟,写了“决裂、揭批”和一些不该写的东西。今天我特此声明,我在劳教所所写的一切完全作废。重新回到修炼的道路上来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3/21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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