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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宁正军 我于98年得法。2003年4月,我给民众讲真相,邪恶把我抓進派出所,后被转入看守所,5个多月后,又被转入劳教所迫害,回单位后被继续迫害。在这期间,在高压下,理智不清,由于怕心,违心的写了什么“三书”、“认识书”等,还烧了大法书、师父法像。实在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。我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一切所写、所说、所为统统作废。努力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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