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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艳

    我是在1998年走入了法轮功修炼中。99年迫害开始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精進,放不下人的各种执著,没有真正去修自己的心,没有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所以面对邪恶正念不强,在2006年3月向恶党说过“我没炼过法轮功”。这是对自己生命、对大法的不负责任,是对大法犯罪。在此,郑重声明我向邪党所说的一切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走好自己修炼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8/13505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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