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五令
2004年,在中共恶党的严酷迫害威逼之下,恶人强迫家人替我写下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、“悔过书”,现在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8/1350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