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淑华
99年7.20以后,由于自己怕心,曾经毁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继续修炼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8/1350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