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淑娥
以前女儿替我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8/1350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