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秋艳
我98年得法。在压力下,被迫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以前给师父与大法带来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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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9/1351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