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兵
99年7.20以后,邪恶造谣污蔑大法,单位领导多次找我写对大法的认识。由于当时自己悟性差,没有按照修炼人标准要求自己,声明:做的、写的、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。随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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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9/1351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