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来印
我是99年7月20日以前得法的。在大法遭受迫害的时候,没有走出去捍卫大法,却对邪党畏缩了, 说出了“不再炼法轮功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及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尊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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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9/1351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