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文娟
我是1998年得法的。2002年,被邪恶绑架到洗脑班,被邪恶的伪善所欺骗,曾经出卖过同修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过去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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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9/135110.html